浙江3種合作方式推市政公用設施PPP
日期:2016/1/20 16:02:35來源:中國建設報瀏覽次數:
本報訊 記者冉茂翔報道 日前,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財政廳等部門就“在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”聯合出臺了實施意見,提出3種合作方式。
根據意見,對于經營收費能夠滿足投資運營成本的項目,如城鎮供水、城市燃氣等項目,可采取合資合作的方式;對于經營收費不足、仍需政府適當補貼的,如污水處理、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項目,可采取合資合作和政府購買服務相結合的方式;對于主要依靠政府付費的,如城鎮排水管線等項目,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。
浙江省要求,各地應當有序推進PPP項目的實施,按照建立PPP項目庫、做好前期論證和準備工作、選擇合作伙伴、籌組項目公司、完善項目合同、建立監管和績效評價機制以及風險防范和退出機制等步驟有序推進。同時,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機制,明確各部門責任。
浙江省還提出了相關支持措施。簡化項目審核流程,建立聯評聯審機制;多種方式保障用地,對符合《劃撥用地目錄》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按劃撥方式供地,經營性項目以有償方式供地,PPP項目合同經營期滿后,公共設施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并移交政府;完善價格形成機制,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,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,未列入的,一律由市場決定價格;落實稅費支持政策,按照規定,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,對于已實施的試點項目將給予適當資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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